文 | 青的蜂


  4月8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对邯郸初中生遇害案发布案情通。


  经河北省检察机关逐级层,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法决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核准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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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邯郸初中生被害案件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核准追诉


  时间拉回到2024年3月10日,河北邯郸市肥乡区初一学生王某某被杀害。3名犯罪嫌疑人精心策划、事前准备、事后伪装,引起舆论极大震动。


  关注焦点在于,3名犯罪嫌疑人皆不满14周岁,他们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此前,最高检检察长应勇在宁夏调研时表示,“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犯罪,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没有明确点名,但被公众普遍解读为对本案的表态。如今,当“靴子终于落地”,不仅回应了公众最朴素的情感期待,也释放出了鲜明信号:低龄不是恶性犯罪的“挡箭牌”。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呈上升趋势,低龄未成年人犯罪占比上升。其中,低龄未成年人实施严重犯罪的案件时有发生,屡次点燃社会情绪。


  从重庆10岁女孩虐打1岁男婴并将其从25楼扔下,到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再到甘肃13岁男孩杀害8岁女童、湖北未满12周岁男孩杀害4岁半女童……


  人们一次次质疑,该拿低龄恶性犯罪怎么办?


  2021年,《刑法修正案(十一)》下调了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一规定考虑到了未成年人犯罪的新形势、新特点,兼顾到了被害人权益和社会感受,可以说“十分解气”,但具体到实际中,过去还没有落地案例。


  就在今年3月20日,甘肃省定西市通渭县13岁未成年人刘某因涉嫌用残忍的方式杀害8岁女童被最高检核准追究刑责,成为媒体披露的首个核准追诉案例。


  此次对邯郸初中生遇害案作出核准追诉决定,离案发还不到一个月,更加高效直接,说明规定已经激活,程序已经打通,个案化实践有望变成常态化操作。


  这将有效震慑潜在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对今后类似案例具有标志性的指引意义。


  当然也要看到,未成年人犯罪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也要进一步加大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力度,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积极协调推动“专门学校”建设,加大教育矫治力度。


  多管齐下,才能在全社会形成治理合力,保护好每个可爱的孩子。


  【】 王庆峰


  南方评论


本文标题:最高检核准追诉邯郸初中生遇害案,具有标志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