挟尸要价3.6万,一天曾捞13人,“天价”捞尸人为何哭诉没赚钱?
"捞尸人"这个职业,在公众心中普遍有很多负面形象:
脏臭、恶心,晦气。
这种特殊的职业衍生于长江沿岸,一般都是由当地的渔民来担任。
在长江边长大,他们练就了海上捕捞的好本事,对于捞尸自然就比较娴熟。
但受封建迷信影响,中国人潜意识里对尸体还是有惧怕的。
连职业法医都经常受人侧目,遑论这些直接与浸泡至腐烂的尸体打交道的"捞尸人"。
水里的尸体跟陆地上的大不相同,溺死的人的面相通常更为恐怖,肚涨眼凸,骨肉腐败,腥臭浓烈的尸臭隔着很远就可以闻到。
这种工作内容让人避之不及,愿意干这个职业的人越来越少。
尤其过了千禧年后,年轻一代几乎没有人愿意从事这份工作,现在还在坚持出船的,多数都是长江沿岸的老一辈渔民。
之前长江捞尸人索要天价费用的新闻,一度把这个职业推到了风口浪尖:
3名大学生在拯救溺水儿童的过程中,遭遇不幸溺毙在长江,尸体漂浮在江心,随时可能会被浪潮冲走。
其他生还的学生们哭求救援,而专业捞尸队开口就要价3.6万元,给不出就不做。
这件事情不仅引起当事人家属的强烈愤怒,新闻道后,很多旁观者也觉得捞尸人这样做是不道德的,属于“昧着良心发死人财”,给他们拷上了道德的枷锁。
人人都在指责捞尸人,可是他们依旧咬定着天价,打捞起尸体,然后等待捞下一具——
捞尸是不是真的那么暴利呢?捞尸人的工作状况究竟是什么样子?
捞尸人顾名思义,他们的工作就是在水域中打捞尸体。
这类人谋生的地方主要集中在长江中下游水域。
受地势特征影响,中下游水域水流湍急,河道曲折,如果有投江自尽或意外死亡的尸体沉浮在此,死者的家人很难寻到尸体的踪迹,往往会找捞尸人帮忙打捞遗体。
长江是中国的母亲河,孕育着两岸的生命,也留下了时间的印记,还见证了一次次悲剧的意外。
长江几乎成为流动的墓地,而这些捞尸人,就负责把那些无名的尸身从荒野急湍中带回来,让他们生命最后一程走的体面一些。
很多做这个行当的人,最初不是因为有利可图,而仅仅是因为家住在水边,想要图个安心。
这些人都是在江边长大,深谙水性,靠水吃水。
如果下游河道有浮尸,很可能会在涨潮时候漂浮到岸边,可能会对他们赖以生存的水域造成污染,平时喝水、洗澡的水源染上尸臭味,久久难散。
而对于这些浮尸本身来说,他们的死亡原因或许不同,但溺毙后基本会变成悬案——
他们的手脚会被长江生态圈里的各类动物啃食一空,脸庞肿胀难以辨认,身体被流水侵蚀,最后尸骨腐烂,成了鱼食。
河边的渔民受传统文化中“入土为安”的思想影响,不忍心看着人就这么凄凄惨惨地死去,所以或主动或被动地,承担起了打捞尸体的工作。
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湖北荆州的渔民就开始从事捞尸活动。
在这里的小渔村,家家户户都是捕鱼的好手,打捞尸体自然也是不在话下的事。
溺水是一种不确定的事件,相对应地,捞尸也是一种不确定时间的职业。
捞尸人的工作从来没有固定时间,为了确保尸体能够顺利上岸,他们必须时时刻刻做好捞尸的准备。
他们每天在河道上来来回回,检查是否有无浮尸,有时江边半夜两点钟发生意外,他们还是必须得爬起来工作。
浮尸也分不同的情况等级:
如果死亡时间比较短、尸体还比较好固定的,就用专门的绳结套住手脚,拉到岸边的指定位置,然后向警方案;
溺水时间长、一碰骨肉就都软烂成一团的,就不能用这个方法,只能自己上前,亲手把尸身用衣服或油布包裹起来,小心翼翼运上岸。
每一次的捞尸过程,捞尸人付出的不仅仅是力气,更多的还是勇气与耐性。
首先,长江并不是每时每刻都像画上一样美好宁静。
中下游地带水域广阔,夏天水量更为丰沛,水位高流速快,水流湍急、流向不稳、水上漂浮物多,在其上劳动本身就是一件既辛苦又危险的事情,很容易出现溺水的情况。
对于捞尸人来说,一边与滔滔不绝的大江抗衡,一边还要尽可能保证尸身的完整性,这不仅是对打捞经验的考验,还是用自己生命博弈的过程。
很多时候意外简直防不胜防,捞尸人周德成在打捞尸体时,就曾差点被葬身水底。
原本水势并不湍急,他们已经接近尸身,可是突然,附近一个桥底的水泥管被冲开,水流立刻奔涌上来。
几乎是瞬间,和他一起下水的一个助手直接被湍流卷到水底,一转眼就被冲出几十米。
如果不是他水性过人,可能就要和待打捞的尸体一起被冲走。
这种危险会经常发生,而且很多时候没有任何保障,因为按照在捞尸人行业中的不成文规矩,如果捞尸人在打捞尸体的时候发生意外,雇佣者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除了直面危险,捞尸人的日常工作中还要克服环境带来的一系列“副作用”。
副作用之一,也是最显著、最让人难以忍受的,就是捞尸人身上挥之不去的恶臭。
溺水而死的人,尸体会被水中的微生物分解,释放出硫化氢等气体,这种味道非常难闻、刺鼻和令人不适。
这些具有强烈臭味的化学物质可以通过空气传播,并且具有很强的附着性,当人体接触到这些含有臭味化学物质的空气时,这些物质就有可能附着在人的皮肤上。
因为要近距离接触尸体,捞尸人的身上难免会沾着特有的尸臭味。
且捞尸人皮肤长期处于潮湿、油腻、没有保护的状态,更容易被臭味物质所附着。
除了尸臭味,捞尸人工作的沿岸江底还沉淀着许多动植物的遗体,以及有毒的金属化合物。
这些异物在海底经过多年的发酵,通过多层的物理化学作用,同样会产生难以分解的带有毒性和臭味的物质,与尸臭味混合在一起,往往会给人“退避三舍”的冲动。
不说外人,有些捞尸人的妻子儿女都会嫌弃他们身上的味道,不愿和他们一起吃饭,更会将睡觉的房间单独隔开。
捞尸人魏应权在家里就是这个待遇,妻子单独给他用了一个碗,每次吃饭的时候都会把他的碗放得很远。
他拉过尸体的三轮车也不准进院子,平时家里人想和魏应权说话,也总得捏着鼻子。
除了家里人的区别对待让人心里难过,作息的严重不规律还会导致捞尸人身体的抵抗力下降:
全天候等待捞尸的工作时间,让人精神难以放松,撑船在长江上寻找、打捞又是一个需要耗费体力的过程。
长期在水下作业使他们的皮肤质量变差,甚至会患上皮肤病;长期频繁地接触尸体,也会对他们的精神产生刺激。
光是干的活重,还能为了钱去拼一拼,但由于职业特殊性,捞尸人的真实收入总会受到多重因素控制。
最初干这事的大多都是渔民,都是自发组织的,去帮忙捞尸都是出于情谊,价格更多是一包烟或者几条鱼这样的象征意义。
有时候捞尸难度大、危险系数高,雇主也会有塞红包的。
这个行业并没有监管部门进行管理,后来随着时间发展,捞尸人逐渐发展成一种职业,在打捞尸体之前,他们基本都会和雇主谈好价格。
但捞尸实在太苦,有不是个有面子的职业,年轻一代几乎没有人愿意碰这份工作。
捞尸人少了,捞尸这一行业被江湖上的一些混混给“垄断”了——
他们组建起“打捞公司”,从中抽取中介费,捞尸的价格自然就水涨船高。
对于本地捞尸人来说,这也算对生命安全的一层保障,其实不失为更好的选择。
混混掌握的人脉多,消息灵通,知道哪哪些家属容易无事生非,能很好为捞尸人规避风险,避免类似的事再次发生;
他们还能探听到要捞尸的人的家境情况,安排相应的渔民去负责打捞尸体,为捞尸人争取最高的利益。
而且对于捞不到的尸体的渔民,他们还会提前支付一笔人工费与辛苦费,不至于让渔民们捞不到尸体白干一场。
不过选择投靠“公司”,跟着混混们干,最大的问题就是可能会被赚差价。
他们虽然出了最大力气去完成捞尸这一工作,但打捞的具体费用是混混们去和雇主直接商量的,他们很多时候并不知道要价多少。
等混混们抽完中介费,再扣除渔船的油费,扣去人工成本,这些捞尸人最后拿到手里的钱其实很有限,再平均到每个人,分到的钱也没多少。
周德成就曾以为价格问题和周围的村民们起过争执:
他本事大,经验多,捞尸捞出了名气。十里八乡哪户有了意外,都会辗转过来找他,甚至捞尸的名头从沈阳一路传到内蒙古。
周德成为人热心,面对这类请求,一般都会尽量前去帮忙。
但没想到连续几次之后,他总能听见有人背后说他的坏话,说他捞尸要钱太高,赚的都是死人钱。
周德成简直觉得荒谬,他从来没去和雇主谈过价钱,都是“公司”直接安排他去干活。
他每次费了大力气去捞尸,困难重重还可能随时搭上命,也只是赚了个辛苦钱,大头都是公司拿着。
一番考虑后,周德成决定退出公司,自己出来做捞尸人。
被雇主利用不说,还坏了自己的名声,这在周德成看来是原则性问题。
“当初就是为了救人,是积福的事,这么一弄,名声都臭了。”
2009年三名大学生溺水身亡后,捞尸人漫天要价的新闻上了社交平台的热搜,很多人都觉得捞尸人张口就要三万多是不道德的。
这三个学生是救人的英雄,帮英雄走好最后一程,其价值怎么能用金钱来衡量呢?
社会舆论风向一边倒,政府很快发出通告要求收回所有的捞尸费用;
荆州市渔政部门也对捞尸的渔民发出呼吁,规范捞尸的收费标准与价格。
参与捞尸的渔民也很无奈,本来这所谓的三万六千块费用也没有全部进他们的腰包,自己忙了好几天,就赚点辛苦费,还要全部收回去。
面对网上铺天盖地的质疑声音,周德成虽然不是当事人,但他也替捞尸人深感无奈。
他们这些捞尸人一年拯救的生命,可能比这些学生的一辈子都要多,这是一群顶着生存压力、为社会做贡献的人,并不是所谓“发死人财”的红眼饿狼。
而且做这行的人,不能做无偿帮助的善良事。
那都是他们付出大量体力、冒着生命危险得来的酬,好事做尽,收入上不去,又有谁选择去体谅他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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