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李莉,中国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教授、国家监察研究院副院长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首次提出“推动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常态化、长效化”的明确要求。2024年10月底,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二十届中央第三轮巡视情况时,明确提出要推动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常态化、长效化。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要始终保持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保持战略定力和高压态势,一步不停歇、半步不退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打好这场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同时也在多处提及“常态化”: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纪律教育机制;要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常态化地抓。新时代新征程,党中央对于反腐败工作的战略思考更加深入,不断释放出推动反腐败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的重要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


  一、深刻把握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常态化、长效化的重要意义


  腐败的本质属性决定了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的常态化、长效化。腐败的本质是权力滥用,是用权力交换利益,权力一旦失去制约和监督就必然产生腐败。腐败具有三个鲜明的特性。首先,腐败的发生具有普遍性,任何国家(地区)都无法避免腐败的发生。其次,腐败具有鲜明的地方性。即腐败的形成由于不同的政治制度、经济体制、社会习俗、历史文化等呈现地域性,无法用统一的定义予以涵盖。再次,腐败的滋生与蔓延还具有鲜明的阶段性变化性。上述这些特性决定了防范和治理腐败的特点具有常态化特征。从全球范围来看,这些特点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首先,腐败无法消除,但可以最大程度地予以遏制,因此治理腐败的思路在于防范和治理并重。腐败的存在与人类社会的发展紧密同步,虽然无法消除腐败,但可以最大程度地防范和治理。其次,防范和治理腐败需要久久为功,不可能一劳永逸。腐败的形态和表现会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变化,这种动态变异性使得腐败治理很难有通用的固定不变的公式。由此,持续不断开展腐败治理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再次,防范和治理腐败的方法需要不断更新。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腐败的形式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变化,这使得防范和治理腐败的思路要不断更新和调适。最后,防范和治理腐败的模式无法简单复制和移植,需要基于本国国情寻找合适的方法和路径。虽然目前全球范围内一些国家和地区探索出了相对有效的治理腐败的模式,然而这些模式却并非万能的灵丹妙药。古今中外,腐败的治理都呈现不同的模式,主要原因就在于腐败的治理必须与腐败滋生的各种土壤和条件综合考虑,才能找出适合的解决之道。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新时代以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成效有目共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腐败存量尚未清除,增量还在持续发生,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任务仍然艰巨繁重”。从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巡视反馈情况以及作风顽疾暴露出的腐败问题等都能看到,“蝇贪蚁腐”禁而不绝,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方式变异升级,发现和查处难度不断加大。这些都表明,基于腐败的属性持续不断寻求治理腐败之道必须付诸常态化、长效化的思路。


  腐败的发生机制决定了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常态化、长效化。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对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要有清醒认识”。腐败发生在权力运行过程中,权力、动机、机会三者共同作用,促使个体实施并完成具体的腐败行为。腐败行为=公权力(物质条件)+腐败动机(心理条件)+腐败机会(制度条件)。这一公式表明产生腐败的土壤就是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产生腐败的条件则不仅包括微观个体的动机,还包括来自宏观层面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以及制度环境中引致权力腐败的各种因素。在人类社会中,无论是个体层面的动机因素,还是宏观层面的制度因素,都不是静止和僵化的,均处于一个长期发展变化的状态。这一发生机制使得彻底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不可能一劳永逸,而是充满极强的与时俱进性和动态变化性。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清醒认识“反腐败斗争的新情况新动向”。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情况新动向实际是由腐败的动态发展性导致的。腐败的动态发展性使得防范和治理腐败无法运用静态思维,这具体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腐败的表现形式是不断变化的。例如,我国在改革开放之初面临的腐败主要是自发性腐败,以贪污、寻租等为主要表现形式;但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交易型腐败逐渐增多,表现为受贿等形式。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明显增多,表现为延后利益输送、期权交易等形式。二是防范和治理腐败的手段需要不断升级。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更具伪装性、欺骗性、迷惑性,呈现主体隐身化、手法市场化、利益曲线化等特征,这使得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带来发现线索难、准确定性难、精准取证难等问题。腐败的动态变化性使得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思维不能静止、僵化,需要根据腐败的新变化特征采用新型的预防和治理手段,这是推动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常态化、长效化的内在必然要求。


  二、推动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常态化、长效化的着眼点


  立足于清醒认识形势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认识反腐败斗争,一定要有历史眼光、战略高度,着眼于实现党的使命任务”。反腐败斗争必须坚定不移,任何犹豫动摇、松懈手软或半途而废都将犯颠覆性错误。要坚决澄清各种错误认识,廓清思想迷雾,进一步坚定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信心。反腐败斗争要有历史眼光、战略高度。其一,要实现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战略目标,必须直面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对于腐败治理问题的思考必须置于人类社会长历史时段予以思考,它绝不是一时之事,不可能一蹴而就;其二,历史发展是一个不断试错和总结的累积性过程,这个过程需要保持韧性,反腐败同样也不能有任何“犹豫动摇、松懈手软或半途而废”,“绝对不能回头、不能松懈、不能慈悲”;其三,反腐败斗争必须着眼于完成党的使命任务。我们党的百年奋斗历史表明,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进入新时代,面对党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突出问题,我们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断纯洁干部队伍,维护了党的形象,巩固了红色江山,赢得了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的历史主动,赢得了党团结带领全体人民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共同奋斗的历史主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对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也进一步明确了反腐败斗争的持久性与艰巨性。对于这一形势的深刻理解与把握是切实推进反腐败斗争常态化、长效化的重要立足点。


立足于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我们党对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战略思想的认识也经历了不断深化的过程。2019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个有机整体,不是三个阶段的划分,也不是三个环节的割裂。要打通三者内在联系”。2020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2022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进一步强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必须三者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继续强调,“要始终保持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保持战略定力和高压态势,一步不停歇、半步不退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打好这场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这一不断深化的认识过程表明了反腐败斗争的内在系统性和逻辑性,体现了反腐败斗争既是一个系统的有机整体,又是不断深入的阶段性策略安排,需要常态化、长效化的机制予以保障。因此,立足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战略方针,能够有效推动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常态化、制度化,为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提供坚实保障。

  立足于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党的二十大告深刻指出,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指出,“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任务仍然艰巨繁重”。新时代新征程,反腐败斗争必须在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上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对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保持清醒认识有三个层面的内涵。首先,党内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一些老问题反弹回潮的可能始终存在,稍有松懈就会死灰复燃。因此,立足于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必须持续发力,着眼于常态化、长效化建设。其次,目前我国正处于新的发展建设时期,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新型腐败、隐性腐败花样翻新,并呈现权力变现期权化、风腐交织一体化等特点,地域性、系统性、行业性腐败问题存量与增量相互交织、动态转化,这需要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推进。再次,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正风肃纪与反腐相贯通,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严到底纠治“四风”,聚焦顶风违纪、隐形变异、严重影响市场秩序、加重基层负担等问题,强化监督、深化治理;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等情况的及时预警监督,以“查”“治”贯通阻断风腐演变,制定关于推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的意见,以大数据信息化赋能正风反腐。因此,推动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常态化、长效化就需要立足于对彻底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的深刻认识,需要持续发力、向纵深推进。


  三、推动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常态化、长效化的有效机制


  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腐败是党长期执政面临的最大威胁,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也绝不能输的重大政治斗争。推动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常态化、长效化要着眼于使反腐败工作趋向于稳定,这种稳定状态的实现要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就是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首先,用改革精神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指出,“要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坚持授权和控权相结合,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改革精神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历史经验。用改革精神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健全纪检监察体制机制,保障监督者授权和控权得到有效约束。其次,不断推动完善权力配置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推动完善权力配置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需要强化源头治理,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深化改革阻断腐败滋生蔓延。聚焦重点领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新兴领域治理机制建设,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规范自由裁量权,减少设租寻租机会。再次,以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着力推动严的基调一贯到底。以“两个责任”抓纲带目,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同向发力,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


  健全要素齐全、功能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新时代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强调,要“深化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进一步提高了党领导反腐败斗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能力”。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是保证制度正常运行并发挥预期功能的制度规范体系。一方面,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纪律教育机制,使纪律教育贯穿干部成长全周期、融入组织管理全过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一项经常性工作,要引导党员、干部把他律转化为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事求是、毋枉毋纵,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使干部在遵规守纪中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另一方面,着力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正风肃纪反腐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着力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正风肃纪反腐能力”。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公提出,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这些都显示出推动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正在不断细化和深化。


  坚持系统观念,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总结和运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贯彻“六个必须坚持”重大原则,其中之一是坚持系统观念。系统观念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基本观点,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系统观念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他进一步督促各级党组织用系统思维、科学方法推进管党治党,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推动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常态化、长效化需要依靠系统观念标本兼治、系统施治。首先,推动从个案清除、重点惩治向系统整治、全域治理提升转变,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的重要方法、重要抓手。一方面,一刻不停惩治腐败,严查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着重抓好金融、国企、能源、消防、烟草、医药、高校、体育、开发区、工程建设和招投标等领域系统整治,对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着重抓、着力查,深化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清除系统性腐败风险隐患。另一方面,增强以案促改促治实效,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在持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的同时,注重发现和纠治个案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把个案问题上升到面上施治。其次,反腐败是一项系统工程,以点带面,立体施治,不是简单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这是确保推动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常态化、长效化的重要方法论。再次,反腐败的系统观念还包含其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个有机整体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指出,“新时代新征程,必须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努力取得更大成效,确保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落地落实,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完善反腐败工具箱,丰富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有效办法。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围绕“突出铲除土壤条件深化反腐败斗争”作出“五个强化”的工作部署。其中之一是“强化完善反腐败工具箱,纵深推进反腐败能力建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丰富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有效办法。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指出,要丰富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有效办法。推动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常态化、长效化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腐败的新型变异。传统腐败与新型腐败的交织使贪腐穿上“隐身衣”,“虚假交易”“影子公司”“期权受贿”等新型腐败、隐性腐败花样翻新,融资平台公司等新兴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监督起来更为困难。因此,围绕日益增多的新型腐败,要持续不断完善反腐败工具箱。当前,借助数字技术强化完善反腐败工具箱是重要的手段。数字技术赋能反腐败斗争,从应用大数据等手段进行分析比对,到通过数字技术健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凝聚合力,再到建立数字监督平台拓宽监督举渠道方便群众举,强化数据收集、搭建筛查模型,通过对比分析、关联判断、趋势预测,从异常现象中有效发现腐败行为的蛛丝马迹,大大提升发现问题线索能力、查处腐败问题效率。同时,针对新型腐败、隐性腐败,数字纪检监察的应用场景大模型不断丰富,针对新型腐败、隐性腐败隐匿性较强、线索不易发现等特点,通过数字纪检监察进行基于人的行为轨迹数据、资金流动数据、金融网络数据的对比分析、深度挖掘、关联预警等能够及时预防腐败的发生,也能够为已有案件审理提供证据。以“查”“治”贯通阻断风腐演变,制定关于推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的意见,以大数据信息化赋能正风反腐。


  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推动廉洁教育做深做实。推动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的常态化、长效化,需要重视预防腐败的重要作用。从世界范围来看,预防腐败最好的方式是进行有效的廉洁宣传和教育。廉洁文化的建设也是建立在常态化、长效化的廉洁宣传和教育之上的。廉洁教育具有润物细无声地塑造价值观的作用。对于腐败这种具有顽固性的社会行为,在外部的制度约束之外,还需要重视内化于心的个体的价值观塑造。显然,这是廉洁教育发挥重要作用的基础所在。正如英国著名学者汤因比所说,要根治人类社会的弊端,“只能依靠来自人的内心世界的精神革命,社会的弊病不是靠组织机构的变革就能治愈的……唯一有效的治愈方法最后还是精神上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四次全会都对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作出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营造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新时代廉洁教育,要积极传承中国古代优秀的廉洁传统文化,实现对中国古代廉政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还要传承马克思主义廉洁政治观与中国共产党的革命文化中的廉政资源,同时也需要积极参考和借鉴境外国家或地区的先进经验,从廉洁教育的内容、形式到传播载体等各个方面予以综合考虑,系统性开展廉洁教育。


  〔本研究受到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大数据权力监督背景下民众反腐败效能感实证研究”(20BZZ013)、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国家监察学学科体系建设研究”(19ZDA134)、中国政法大学钱端升学者支持计划资助〕




制作:胡秀荣核校:张世贵审核:何忠国

本文标题:治党论苑丨推动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