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官方通报出来,我才决定动笔写写“山西大同10岁男孩,在学校常年被俩9岁男生凌辱猥亵”这件事。


  作为10岁+男孩的母亲,我潜意识里期待,这个爆料能反转,能被辟谣,能不像网上曝光的这么令人愤怒。


  但,官方通报印证了网络爆料,也彻底掐灭了老母亲的最后一丝幻想。


  这一切,都因为,那个化名“小强”的10岁男孩遭受的伤害,不仅仅关乎霸凌和欺侮,甚至堪称反人类。


  10岁小强就读于大同市大成双语学校四年级。


  这一两年来,他就表现出悲观厌学的情绪。


  家人还一度误以为,这是小孩子不好好学习。


  直到9月16日,在奶奶的一再追问下,小强才哭诉,这一年多来,他在学校长时间“被人欺负”。


  从小学二年级下半学期开始,同班同宿舍的两名男生赵某、晋某,就经常打骂羞辱小强。


  小强曾给老师反映,但学校并没有给予足够重视和相应处罚。


  小学四年级开始,霸凌小强的赵某,不知从哪儿学到一些“新路数”:


  经常趴到小强身上做不雅动作,强迫小强舔他的生殖器,在小强嘴里撒尿,甚至在上完厕所后逼迫小强舔他的肛门,用同性性交的方式对小强进行性侵。


  后来,为了彻底控制小强,赵某还联合同班的晋某,两个人不仅轮流性侵小强,而且威胁他:“要是敢告状,见一次打你一次,直到打死你为止……”


  因为大成双语学校是寄宿学校,孩子们在学校午休和晚睡,赵某晋某对小强的性侵,就变成了中午和晚上的家常便饭。


  直到“不想活了”的小强,哭着对奶奶说出真相,也在绝望中第一次向家人发出求助。


  小强的父母无法想象,在每年学费三四万、堪称贵族学校的大成双语学校,儿子竟然长期遭遇性侵,而性侵犯竟然是两个9岁的孩子。


  这到底是“有些孩子天生是恶魔”,还是“某些老师压根儿不作为”?


  接下来发生的事实,让我们明白:


  两者兼而有之。


  心怀愧疚的小强父母,第一时间找到了学校。


  在校方的质询下,赵某、晋某对小强所述事实,供认不讳。


  这就意味着,这种“吃屎喝尿、强奸轮奸”、突破成年人认知和底线的恶行,在少年的宿舍里,一次次真实上演过。


  更令人愤怒的是,大成双语学校为了留住生源、保住声誉,竟然选择息事宁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把双方家人喊到一起,道了歉完事。


  10岁少年一年多来的肉体和精神折磨,只换来一句轻飘飘的“对不起”?!


  如果 “对不起”很管用,还要法律和监狱做什么?


  自从得知儿子遭遇,就崩溃失眠的小强妈妈,无法接受学校的处理结果,到学校门口控诉。


  结果,她先被班主任踢出了班级群,而后她向各个平台投诉的网帖,也全部被删。


  解决不了问题,就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这种“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封杀堵截,令人绝望又窒息。


  但,这是2023年,这是网络时代,有些事情堵住了嘴巴和耳朵,依然会从指甲缝和汗毛孔里汩汩冒出来。


  接下来的事情,我们都知道了:


  小强父母承受重重恐吓、突破重重压力,依然通过网络大声疾呼,把脓疮挤破,对强权说不,让丑陋曝光,为孩子讨要公道。


  大同市教育局成立工作组,进驻学校展开调查两天后,通报来了:


  ●承认凌辱事实的存在;


  ●解除大成双语学校校长职务,辞退两名副校长,辞退小强班主任和生活老师,整顿大成小学,减缩招生规模;


  ●因欺侮小强的赵某、晋某是未成年,对其依法训诫,接受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治……


  这个通报,为这件事的事实部分,划上了句号,但又把这件事的舆情部分,推上了沸点:


  令人发指的“吃屎喝尿”“强奸轮奸”,就以如此潦草的“训诫、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翻篇?


  这样的处罚,何以平民愤,何以抚人心,何以服天下?


  面对12岁以下的小恶魔,我们的法律就如此软蛋无力,束手无策?


  我想到的,是电影《战争之王》里的那句台词:


  “从14岁孩子的枪里射出的子弹,和从40岁男人的枪里射出的子弹,一样致命,也许更致命。”


  因为,成年人的犯罪,要付出代价,未成年的犯罪,若不会受到任何处罚,那么他们会在飞扬跋扈和蛮横无度中,让曾经宽容他们的社会和法律,一再践踏,踩在脚下。


  9岁强奸犯和39岁奸犯,应当一视同仁。


  因为法律最重要的依据当是犯罪事实,而不该是年龄大小。


  年龄,不是也不该是犯罪的挡箭牌。


  《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好,《刑法修正案》也好,在法律利剑出鞘的同时,也要考虑民意急切的呼吁:


  法律要保护的,是健康守法向善的孩子,而不是邪恶犯法作恶的孩子。


  一个人,不管是9岁的孩子,还是29岁的精神病患者,当他有能力强奸犯科、杀人放火,也就意味着他有责任被劳教改造、蹲监服刑。


  因为,行为和代价制衡,而能力和责任挂钩。


  不打着保护这个保护那个的人道主义,为小恶魔开脱,坐等他们长大后变成大恶魔,是当下我们法律最需要审视、最需要修正的地方。


  否则,此类案件越来越多,法律保护了恶魔,就失掉了民心。


  这也是我们最愤怒的一点。


  最后


  如果时光可以重来,老歌唱家李双江最想做的事情,是李天一第一次作恶时,就给予熊孩子严厉的惩罚,而不是在袒护和溺爱中,让他坏掉一家三口的星光大道。


  没有是非观的孩子,的确是这个地球上最可怕的生物。


  但没有教育观的家长,却是这个地球上最后悔的人类。


本文标题:山西10岁男生被9岁室友“性霸凌”:保护小恶魔,才是最大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