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首义玛丽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价格违法行为被武汉市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武汉首义玛丽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5112.9元,罚款2633.4元。当事人发布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行为,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处一至六个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医疗广告内容涉嫌虚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作出认定定处罚,本局决定给予当事人警告。当事人发布医务人员形象医疗广告行为,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条“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处一至六个月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者、广告发布者的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医疗广告内容涉嫌虚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作出认定”之规定,本局决定给予当事人警告。综上,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5112.9元;3.罚款2633.4元。
来源:信用中国编辑:清风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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