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开车上高速 日照一驾驶人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
大众网·海新闻记者 郑云歌 通讯员 刘佳友 日照道
酒驾,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成广大驾驶人的共识。可有少数人,他们不以为然,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近日,日照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五莲大队执勤人员巡逻至疏港高速机场收费站出口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L5**73的小型客车停靠在应急车道内,民警见状立即停车上前查看情况。
执勤人员在了解情况时,发现该车驾驶人张某言辞闪躲,同时执勤人员还闻到驾驶人张某身上略带酒气。考虑到高速车流量较大,为安全起见,执勤民警将张某带离高速公路作进一步调查。经对驾驶人张某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为109mg/100ml,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日照高速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决杜绝酒驾醉驾、无证驾驶、假牌套牌、超速超载、废车上路,以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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