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十一届宋庆龄幼儿教育奖”省级联评人选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
“宋庆龄幼儿教育奖”是中国福利会与上海宋庆龄基金会共同设立的奖项,旨在秉承宋庆龄女士关心儿童、缔造未来的思想和精神,表彰一批可亲、可信、可学的榜样,激励更多的教育工作者爱岗敬业、奋发有为,从而促进并推动中国幼儿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现按照《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宋庆龄幼儿教育奖评选活动的函》(中福函〔2016〕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将我省推荐参评人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各市推荐要求和名额
各市(区)要经由民主推荐、群众评议和自下而上的方式推荐参加省级联评人选,推荐人选必须符合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每市(区)限推荐名额为1人。
二、省级联评办法
省教育厅成立联评小组,对各市(区)推荐上报的参评人员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进行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中国福利会参加全国评审。
三、报送要求
各市推荐上报人员需按照评选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填写申报推荐表和撰写个人事迹材料(各一式五份),并准备相关证件复印件(一式五份)。所有材料必须经过各市(区)教育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于2016年3月30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省教育厅基教三处。本次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及申报推荐表可在中国福利会信息与研究中心官网(http://www.cwi-ir.org.cn)下载。
联 系 人:李鹏 电话:029—88668660
电子邮箱:sxjytjjsc@163.com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3月2日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