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宁: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12月14日,北京市纪委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西城区纪委将查处的4起“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京华时报讯(记者马金凤)
看过报道,笔者不免想起自小便听过的一句话,“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顾名思义,为官者当为百姓谋福利做好事,爱民如子,事事替百姓作主,令百姓家家粮丰衣足。可是当今社会,偏偏就是有这样一些“父母官”,刚刚上任时还兢兢业业,力求做出一番成就,可久而久之,不知受何蛊惑,思想越来越懈怠,竟也开始在其位谋其“挣”,学会利用职务便利以权谋私、以权谋利,学会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学会了有事就各部门间相互推诿,学会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学会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试问,这难道就是他们作为一名人民公仆通过多年的工作应该积累到的为官之道吗?
不知他们是否明了,将已收回的就餐卡交与家人使用,省下了是区区几十元的饭费,却丢掉了自己当初为民效力的初心;动用财政专户资金购买超市购物卡,将支票列支日用品并报销,如此行径丢掉了廉政清明,换来了硕鼠之为;委托无工程设计资质的公司代为完成工程概算和预算清单的设定工作,已不仅仅是简单的工作失职,而是将工程的优劣和百姓的安危置之度外,失了为官者该有的良心。这样的事情,虽然现在看来未必能带来多么严重的后果,却有着只蚁溃堤的隐患,如何不叫人担心。
笔者认为,这“官”做久了,是不是也该适时参禅打坐一番,参参为官者“何可为何不可为”的禅,念念如何“廉政清明”的经,头顶高悬法纪之权杖,心中摆正权力的天平,想想自己这“官”究竟做得如何?做的够不够资格?
自己究竟是适合做官,还是适合卖红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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