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制度治党一直都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党的制度建设形成了党在实践中的制度优势。党的制度能否有效运转,关乎全面从严治党的理念能否落实。只有建设一个科学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才能使党的主干法规更加健全,配套党内法规更加完备,各项党内法规之间相互统一,才能使从严治党的“严”有科学的标准和依据。只有抓好制度建设,扎进制度“笼子”,才能从根本上实现全面从严治党。
要健全班子决策制度体系。实行民主决策,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部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保证部门决策准确、科学的重要前提。地方党组织要建立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全程记实、纠错纠偏、责任倒查及终身追究等制度,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和“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进一步巩固民主集中制建设。
要健全干部监管制度体系。干部监督管理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地方党组织要探索建立非定向推荐、递进培养、后备队伍有机衔接机制;执行干部选任预审制度,实行新提拔干部任职“双承诺”制,完善干部职务任期和免职、辞职、降职制度,深化拓展“庸懒散浮拖”和“中梗阻”专项治理成效。
要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作风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是我党和人民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保障。地方党组织要严查“小金库”,持续整治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收送红包礼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滥发奖金补贴和公车私用等行为。健全党风政风行风社会评价机制,定期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力度。
要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责任追究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利器。地方党组织要完善责任追究机制,落实反腐败协调联席会议制度;执行土地出让、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资金管理等制度规定;建设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监察平台;健全权力清单制度,动态调整权力清单,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孙雅新)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