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盗窃辩称想猥亵推荐文章1男子猥亵后辩称“肚脐眼下面碰到”,遭警方怒怼:你肚脐眼是突出来的?

  上海地铁9号线上


  头戴粉色头盔的男子猥亵女乘客


  被抓后辩称“肚脐眼下面不小心碰到”


  事情发生在8月26日早高峰,根据周围乘客拍下的视频可以看到,男子卢某当时身穿紫色衣服,戴着粉红色头盔,当列车行驶至徐家汇站附近,卢某利用车厢拥挤,故意猥亵女乘客。


  卢某的违法行为,被当时正在列车上巡逻的轨交公安便衣民警发现,并将其当场抓获。


  然而在面对审讯时卢某却称自己是肚脐眼下面不小心碰到了女子的臀部


  警察蜀黍发出灵魂拷问:“你肚脐眼是凸出来的?凸在你人体范围之外?”


  “你人是平的肚脐眼怎么凸在外面你怎么读的书啊人体构造是这样的?”


  警察蜀黍气愤得直接起身模仿卢某的动作打脸他的狡辩行为↓


  该男子最终因猥亵他人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天


  :上观新闻、警民直通车上海、看看新闻网、新闻坊等


  原男子猥亵后辩称“肚脐眼下面碰到”,遭上海警方怒怼!性骚扰怎么治?更明确规定来了


  编辑:李英旋 刘梦鸽


推荐文章2推荐文章3入室盗窃后暴力压制女子,辩称"只想猥亵"?

  

  近日,吉林长春一起令人瞠目结舌的案件引发全网热议:37岁男子王某两次潜入同一住户家中行窃,第二次被发现后竟将独居女子压在床上暴力威胁。面对指控,王某在庭审中翻供称"当时只想猥亵对方",但法院通过严密证据链揭穿其谎言,最终以抢劫罪(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6个月。这起案件不仅揭开了犯罪分子的狡辩套路,更暴露了入室盗窃背后的深层安全隐患。


  

  一、案件还原:从"技术开锁"到暴力压制的犯罪升级


  

  2019年8月,王某利用送外卖时窃取的钥匙,首次潜入长春市某小区住宅,盗走价值3000元的天梭手表、戒指及现金300元。尝到甜头后,他次日凌晨再次携带剪刀"回访",试图实施更大规模盗窃。当潜入卧室时,被惊醒的独居女子冯某发现。王某瞬间露出狰狞面目:用腿压住冯某身体,捂住其口鼻威胁"不许喊叫",直到冯某激烈反抗并呼救才仓皇逃离。


  

  值得注意的是,王某在逃期间仍不思悔改,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刑10个月,2024年3月刚刑满释放便再次作案,最终因现场遗留的DNA被锁定抓获。更令人震惊的是,王某在侦查阶段稳定供述了盗窃及暴力压制过程,但在一审庭审中突然翻供,声称"当时临时起意想猥亵对方",试图逃避更严厉的抢劫罪指控。


  

  二、法律定性:为何"猥亵辩解"被法院彻底驳回?


  

  这起案件的核心争议在于:王某的暴力行为究竟构成抢劫罪还是强制猥亵罪?法院通过三大关键证据链作出权威认定:


  

  1. 行为逻辑矛盾:王某第二次入室时携带剪刀,且被发现后未直接实施猥亵,而是蹲行潜入、试图盗窃,暴力行为仅在被发现后发生,明显为逃避抓捕。若其真有猥亵意图,完全可以在第一次盗窃时或更早阶段实施,而非在盗窃过程中临时起意。


  2. 供述真实性存疑:王某在侦查阶段的供述与被害人陈述高度一致,且早于被害人警时间,可信度更高。其后期翻供缺乏证据支持,与常理不符——若单纯为猥亵,无需携带剪刀等工具,更无需在凌晨时分二次潜入同一住宅。


  3. 法律适用明确:根据《刑法》第269条,犯盗窃罪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即转化为抢劫罪。本案中,王某的暴力行为发生在户内,符合"入户抢劫"加重情节,即便未劫取财物且未造成人身伤害,仍构成抢劫未遂。


  

  法律人士指出,此案判决体现了对"入户抢劫"的从严认定。王某虽未实际劫得财物,但携带工具、多次预谋入室,暴力行为直接威胁被害人生命安全,社会危害性显著。法院通过证据链排除"猥亵"辩解,强化了"以暴力手段逃避抓捕即构成抢劫"的司法实践。


  

  三、深度反思:入室盗窃为何易演变为恶性暴力犯罪?


  

  这起案件并非孤例。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发生的入室盗窃案件中,约15%会因被害人反抗转化为抢劫、强奸等恶性犯罪。此类案件频发的背后,暴露出三大安全隐患:


  

  1. 技术开锁手段泛滥:王某通过窃取钥匙轻松进入住宅,反映出部分小区安保措施薄弱、住户钥匙管理松懈。据警方统计,超60%的入室盗窃案件涉及技术开锁或钥匙复制。


  2. 独居女性安全风险突出:冯某作为独居女性,在凌晨时分遭遇侵害,凸显此类群体的脆弱性。研究表明,独居女性遭遇入室犯罪的概率是普通家庭的3.2倍,且案发时间多集中在夜间。


  3. 公众防范意识不足:王某第二次作案时,冯某竟未察觉门锁异常,直到对方进入卧室才惊醒。警方提醒,居民应定期检查门窗锁具,夜间休息时务必反锁房门,安装智能猫眼等安防设备可有效降低风险。


  

  四、权威建议:遭遇入室犯罪如何正确应对?


  

  面对可能发生的入室犯罪,法律专家和警方给出以下建议:


  

  1. 保持冷静,优先自保:若发现正在行窃的歹徒,不要直接冲突,可通过咳嗽、大声说话等方式暗示家中有人,或假装打电话警威慑对方。


  2. 及时警,保留证据:一旦遭遇侵害,立即拨打110警,并保护好现场。即便歹徒逃离,也不要急于清点财物,以免破坏指纹、脚印等关键证据。


  3. 强化居家安防:安装甲级防盗门、防撬锁芯、防盗网等物理防护设施;在阳台晾晒衣物、放置男性用品,营造"家中有人"的假象;长期外出时,可委托邻居帮忙收快递、清理门口小广告。


  

  这起案件最终以"入户抢劫未遂"定罪,不仅维护了司法公正,也为公众敲响了警钟:任何试图以"临时起意"掩盖暴力犯罪的行为,都将在严密的证据链面前无所遁形。在享受现代社会便利的同时,每个人都应绷紧安全防范这根弦——毕竟,真正的安全感,来自于未雨绸缪的警惕,而非侥幸心理的纵容。


本文标题:入室盗窃辩称想猥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