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11吨脏贝壳被罚推荐文章1进口11吨脏贝壳被罚50万,活该!

  进口贝壳变"废物"。


  深圳海关所属大鹏海关法规科科长李静。


  进口贝壳变"废物",一起海关处罚案引发社会广泛热议。近日,某珍珠商行进口的近11吨大凤螺贝壳遇到了麻烦,尽管已获进口许可,但在深圳海关的严格查验后,这些贝壳因含有脏污、异味及沙土而被判定为固体废物。研究表明,它们其实是加工过程中的残余物,失去了原有的商业价值。


  对此,大鹏海关果断立案,要求商行将贝壳退运出境,并处罚金50万元。该商行对此提出异议,希望通过行政诉讼改变命运。遗憾的是,经过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严格审理,原判得以维持。


  这一事件凸显了我国在维护国门生态安全方面的坚决态度,人民法院坚定支持海关部门制止生态风险固体废物进口的行动。


推荐文章2进口11吨脏贝壳被罚50万,商家上诉被驳回 这场环保较量你看懂了吗

  2021年4月的广东深圳,阳光炽热,大鹏海关的查验场地上,一批刚刚抵达的大凤螺贝壳正等待着命运的裁决。它们来自异国他乡,本应作为饰品制作的原材料,为深圳的饰品行业添彩,却未曾料到,即将掀起一场长达数年的风波。


  

  随着国内饰品行业蓬勃发展,对特色原材料需求激增,大凤螺贝壳凭借独特外形与色泽,成了众多商家眼中的香饽饽 ,不少商家选择从国外进口。但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禁止“洋垃圾”等固体废物入境,海关对进口物品监管愈发严格,进口商需要格外谨慎。


  

  深圳这家珍珠商行,以一般贸易方式申进口近11吨大凤螺贝壳,总价值5万多元。在申单上,明确备注着贝壳是完整原始状态,去肉,经过反复清洗并且干燥处理,未经加工、未分级别、非粉末状、非废料。然而,当海关工作人员打开集装箱,一股刺鼻异味扑面而来,仔细查看,贝壳上还附着着沙土及污物。“这和申的完全不一样!”一位海关工作人员皱着眉头说道。


  

  随后,海关迅速取样送检,深圳海关检测中心出具的鉴别结论令人震惊:这些贝壳属于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残余物,判定为固体废物。“这些贝壳携带的土壤中极有可能含有虫卵、病菌等微生物,一旦入境,极易引发有害生物入侵,对我国生态环境造成不可估量的破坏。”海关法规科科长李静严肃地解释道。


  

  2021年7月7日,大鹏海关果断立案调查。商行经营者邓某面对货物查验及送检结果,无奈地放弃了复检权利。8月17日,大鹏海关责令珍珠商行将涉案贝壳退运出境,商行在10月25日申退运。但在告知拟处罚结果和相关权利后,珍珠商行仅进行了书面申辩。2022年1月21日,大鹏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珍珠商行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商行自然不服,于2022年10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处罚决定。庭审中,珍珠商行喊冤:“我们和国外供货商签了合同,约定对方提供清洗干燥的贝壳,是他们没尽责,怎么能怪我们呢?”但法院并不认可这一说法。法官依据《海关法》指出,进口商有权在申前查验货物,若发现固废嫌疑可直接退运,而珍珠商行未查验货物,未尽到审慎注意义务,理应对申时的货物状况负责 。此外,商行在收到货物为固体废物的鉴定结果后,也未按海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退运出境。最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珍珠商行诉讼请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寇秉辉表示,按照司法解释,进口固体废物超过5吨就可追究刑事责任。但考虑到该珍珠商行是合法申进口,且用于饰品加工,主观恶意不强,所以海关按最低处罚幅度罚款。


  

  这场历时数年的案件落下帷幕,它不仅仅是一家商行与海关、法院之间的纠葛,更是我国坚决守护生态环境安全的有力证明。在国际贸易日益频繁的当下,如何在发展贸易的同时,严守生态底线,成为摆在监管部门和进口商面前的重要课题。这起案件给所有进口商敲响了警钟:务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对货物源头的把控,切不可心存侥幸。未来,监管部门是否会进一步升级监管手段?进口商又该如何构建更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这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深入思考。


推荐文章3退运出境!商家进口近11吨“洋垃圾”被罚50万

  4月22日是第56个世界地球日,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了3起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案件典型案例。


  其中一起发生在广东深圳某珍珠商行与深圳海关之间的行政诉讼案件,11吨装饰品贝壳竟然是“洋垃圾”。


  2021年4月,深圳某珍珠商行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深圳大鹏海关申进口近11吨大凤螺贝壳,总价值5万多人民币。


  深圳海关所属大鹏海关法规科科长李静介绍:“在这个商品的规格型号栏,它是专门备注说这批贝壳是完整原始状态,去肉,经过反复清洗并且干燥处理,未经加工、未分级别、非粉末状、非废料,关单和随附单证,它并没有说明进口这批贝壳的用途。”


  大凤螺,又名粉红凤凰螺,其螺壳可被用于加工制成饰品,色泽靓丽,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这家珍珠商行称进口这批大凤螺,主要用于饰品加工。


  据悉,有些表类的云母表盘,以及家居摆设的工艺品,其用料符合海关的进口规定,提交了应该提交的相关的证明材料,是可以进口的。


  然而,深圳大鹏海关在对申物品进行查验时却发现,这批贝壳虽已去肉,但散发异味、贝壳带有沙土及污物,判定为固体废物,责令该珍珠商行将这批贝壳退运出境,并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该珍珠商行作出罚款人民币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2022年10月,该珍珠商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深圳大鹏海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珍珠商行称,进口近11吨贝壳原本是打算用作饰品制作的原材料,为何却被海关认定为是固体废物,还处以50万元罚款呢?


  贝壳有异味沙土脏污 被鉴定为固体废物


  我国现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载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包括产品加工和制造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边角料、残余物质等,属于固体废物。深圳海关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出具的《鉴别告》显示:所送样品贝壳已去肉,有异味、沙土及脏污,判定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残余物,属于固体废物。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寇秉辉介绍:“为了进一步回应珍珠商行的质疑,我们要求检测机构对检测告进行了合理性的说明。它(进口贝壳)土壤中可能含有虫卵、病菌等微生物,很容易引起有害生物的入侵,造成生态破坏。贝壳虽已去肉,但有异味等特征,表明可能有残留的碎肉存在,导致容易携带病菌,具有较大的检疫风险。”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珍珠商行并未申请事先查看货物实际状况,未尽到审慎注意义务,所以应对申时的货物状况负责。另外,被告深圳大鹏海关指出,原告某珍珠商行在收到海关判定货物为固体废物的鉴定结果后也未应海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退运出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境外的固体废物输入境内的,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固体废物,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法院审理认为,虽然案涉的大凤螺贝壳货值仅5万多元,但固体废物的危害性无法以货值来衡量。


  目前,该批大凤螺贝壳已退运出境。


  我国全面禁止“洋垃圾”等固体废物入境


  从境外向境内运输的这些“固体废物”,也就是所谓“洋垃圾”,主要是指其他国家或地区在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回收利用价值较低的废弃物,包括未经处理的生物制品、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各种工业废液废渣、部分废旧电子产品或零配件等。尽管部分物品有一定的再利用价值,但因不符合环保标准,且在加工利用过程中可能释放有毒有害的重金属、有机化学品、放射性,过度消耗能源或污染环境。


  2020年11月,生态环境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禁止“洋垃圾”等固体废物入境。


  原《退运出境!商家进口近11吨脏贝壳被罚50万》


  转自央视新闻客户端


  : 中国新闻社


本文标题:进口11吨脏贝壳被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