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防治新尝试推荐文章1初中女生因黄谣多次自残休学 防治校园欺凌需构建“全链条防线”丨有一说一

  □赖芳杰


  当黄谣的罪恶之手借社交平台伸向校园,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都产生了严重负面影响。据中国青年,4月23日,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发布一起涉未成年人典型案例。


  13岁的初中女生刘某遭同年级男生王某编造含性暗示的侮辱性谣言,并在校内散布。刘某因此遭受了不明真相同学的议论和异样目光,承受着巨大的身心压力,罹患童年期情绪障碍,多次实施自杀、自残行为,家长无奈为其办理休学。


  法院认为,同学关系是原告刘某最主要的社会关系,黄谣在同学中传播,对正值青春期的她必然会产生声誉毁损、评价降低的负面效果,故认定王某的行为已对刘某构成名誉权侵害,最终判决王某的监护人赔偿刘某医疗费、交通费、补课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人民币9162.98元。这一判决,明确传递了“黄谣即欺凌”的法治信号。


  13岁,正处于人生价值观、是非观养成的重要时期。此案对被告王某的影响,不止于判决书上要求道歉与赔偿,而是要让他深刻反省自己的错误,学会尊重他人,在往后的生活中真诚、善良、友爱地对待同学,并明白人与人沟通时传递的真诚和善意才是自身获得快乐和满足的,而这种心理感受远比给他人造谣而获得的短暂心理刺激更加踏实和长久。


  校园黄谣实则校园欺凌,也是网络暴力,这样的个案并非孤例。在社交网络深度参与生活的当下,校园黄谣的传播,具有持续性和反复性,对正处于成长期的学生来说是一种无情的摧残。这种现象也反映出,未成年人对网络行为后果的认知缺失。


  防治校园欺凌,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形成治理合力,构建“全链条防线”。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制定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规定,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一般欺凌者在校内接受批评、教育,可能受到纪律处分,严重欺凌者可能被送到工读学校,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者可能依法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


  近些年,包括北京、上海、天津、江苏和湖北等多个省市已将“校园欺凌”相关内容纳入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四川德阳将“校园欺凌”纳入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被认定为“校园欺凌”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不得评定为B等及以上等级,按照录取规则,此类学生将不能被录取到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广州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条例》明确,针对校园欺凌,学校应当依照规定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的制度,设置学生欺凌举信箱,公布举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到关于学生欺凌告的,应当立即开展调查。


推荐文章2辉县市人民检察院:校园防欺凌 成长“检”相伴

  :中国日网


  为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提升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近日,辉县市人民检察院干警走进辉县市同济小学开展以“法律之光 照亮少年防欺凌之路”为主题的送法进校园活动。


  法治课上,该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琚长华结合学生涉世未深、法治观念薄弱等特点,围绕“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如何应对校园欺凌”等方面,讲述近年来发生的未成年人案件、以案释法,多角度深入剖析校园欺凌发生的原因、常见形式及其危害性,与学生互动,引导同学们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随后,琚长华以小游戏为切入点,枯燥的法律条文瞬间变得生动、形象,帮助同学们分析了校园欺凌发生的原因、具体表现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让同学们切身体会到触犯法律给家庭和社会带来的严重后果,并引导同学们要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法治课后,该院干警们还向老师、同学们发放了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手册及扫黑除恶手册等,普及未成年人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将保护延伸至课堂外。此次“送法进校园”活动,进一步推动了法律实施,弘扬社会正气,增强未成年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下一步,辉县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用爱心和责任心来打造独具特色的法治宣讲课程,扩展法治宣讲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切实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和谐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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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代表 王岚(受访者供图)


  【编者按】


  春苗逢雨,万物萌新,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如约而至。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的谋篇布局之年,在此背景下召开的两会,承载着全国人民的热切期待。


  大人开会,小孩也关心。即日起,中国少年·未来网以“两会新声 童向未来”为主题打造两会“成长课堂”。在刊网端用AI互动、虚拟主播、视频新闻、沙画漫画等创新形式推出全媒体道,既以童言童语讲好“大国蓝图”,也以专业视角解读“新政新声”,既重点关注政府工作告里的宏伟叙事,也把目光投向家庭餐桌边亲子共学的温暖日常。在治国理政的运筹帷幄、建言献策中,在护航成长的关注回应、你问我答里,一起感受“中国式现代化”的温度、“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为少年儿童的茁壮成长培根筑基!


  中国少年·未来网北京3月13日电(记者 魏博阅 刘毅敏 宋莹莹)未成年人保护牵动万千家庭,关乎民生福祉。今年的政府工作告中就提到,要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持续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并推动相关立法工作。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保护机制逐步健全。”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实验中学科研室主任王岚,在接受中国少年·未来网记者专访时说,“然而,部分未成年人由于家庭、社会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面临着违法犯罪、遭受侵害等困境。”


  作为高中教师,王岚代表每天接触很多青少年,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做了大量调研。她指出,在校园霸凌、网络暴力、性侵害、网络沉迷等方面还存在突出问题,具体表现为专门教育资源不足、多方协同预防机制不完善、对罪错未成年人跟踪帮扶体系不健全等。此外,部分学校在处理校园欺凌等问题时,缺乏专业能力和有效措施。


  以相关的普法教育为例,她指出了现有的短板:“形式较单一,讲座居多,缺乏互动体验;内容针对性不强,未深入剖析后果与责任;家庭监护缺失,社会协同保护力度不够,而且覆盖面有遗漏,部分偏远地区或特殊学校普法教育开展不足。”


  对此,王岚代表对中国少年·未来网记者重点谈到了以下几方面建议:


  关于校园欺凌,解决“发现难”“执行难”问题。政府可设专项基金,为学校预防校园欺凌提供财政支持。学校应将反校园欺凌教育融入日常教学,重点关注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切实发挥家庭教育功能,引导家长培养孩子应对欺凌和保护自己的意识和能力。针对“发现难”,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利用大数据筛查异常情况;针对“执行难”,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监督考核,同时通过培训、宣传、座谈和建立奖励机制,增强家庭、学校、医疗、民政等机构主动告意识。


  关于留守儿童,加强法治教育和心理服务。通过专项资金支持,完善农村地区的法治教育设施和心理疏导服务,派法治教师、法治副校长、心理专家,定期深入农村开展讲座和辅导。推动城乡资源均衡发展,加强基层学校专职人员的培养和配备,利用互联网推广远程教育、在线心理咨询等服务,弥补城乡资源差距。在农村设立专门的法治教育和心理服务站点,配备专业人员。


  关于涉罪未成年人,加强综合帮教。进一步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细化综合帮教条款,明确责任和分工,加强监督与问责机制。成立综合帮教联合工作小组,强化部门协同,构建一体化帮教机制,共同制定帮教计划和措施。优化教育矫治措施,对个体全面评估,制定个性化帮教矫治方案。组织志愿者、社区工等结对帮扶。建立严格的未成年人信息保护制度,消除差别对待,引导社会形成包容、关爱的氛围。


本文标题:校园欺凌防治新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