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学校部
共青团中央学校部推荐文章1: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召开会议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六一”重要回信精神
本讯(中青·中青网记者 杜沂蒙 见习记者 王姗姗)6月2日,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召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六一”重要回信精神座谈会。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全国少工委主任阿东,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总督学、全国少工委常务副主任王嘉毅出席会议并讲话。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徐晓,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少工委常务副主任夏帕克提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给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之江小学的学生们回信,祝他们和全国的少年儿童节日快乐,提出殷切期望,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少年儿童的深情厚爱,对党的少年儿童事业的高度重视,令广大少年儿童、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工倍感温暖、备受鼓舞,对做好新时代少先队工作提出了新的重要要求。
会议强调,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要深切感悟总书记对少年儿童的关心关怀,广泛开展“总书记教导记心中”等宣传教育活动,讲好总书记领航掌舵的故事、青少年时期的成长故事、关心关爱少年儿童的故事,着力引导广大少年儿童牢记总书记的话、按总书记要求做。要牢牢把握中国少年儿童运动的时代主题,立足少先队作为“预备队”的基本定位,面向少年儿童强化国情形势教育、丰富思想引领文化产品供给,引导广大少年儿童展望中国式现代化美好未来,立志把实现个人价值的“小我”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我”,努力成长为堪当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大任的栋梁之材。要深入领会新时代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正确道路,坚持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教育相统一,强化实践育人,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做好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工作,着力引导广大少年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争做爱党爱国、自立自强、奋发向上的新时代好少年。
会议指出,要锚定教育强国、人才强国目标,实施好立德树人工程,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强化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为每个孩子奠定人生之基、铺就成长之路。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保障少年儿童体育锻炼,重视学生心理健康,培养少年儿童自信、乐观、坚韧等心理品质。
会议要求,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和教育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纳入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教育培训内容,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一体推进。要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开展好“红领巾爱祖国”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深入开展党领导的中国少年儿童运动史研究,在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中更好发挥作用。
会上,来自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之江小学的少先队员唐海铃、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梁兰月以及有关学校少工委主任、中青年思政课教师、全国红领巾巡讲团成员、省级团委负责同志和地方少工委名誉主任代表等作了交流发言。全国少工委负责同志,团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京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工代表等100余人在中央团校主会场参会,各省(区、市)团委、教育部门、少工委负责同志等在各地分会场线上参会。
责任编辑:王素洁,姜继葆
:中国青年
共青团中央学校部推荐文章2: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召开会议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六一”重要回信精神
本讯(中青·中青网记者 杜沂蒙 见习记者 王姗姗)6月2日,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召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六一”重要回信精神座谈会。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全国少工委主任阿东,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总督学、全国少工委常务副主任王嘉毅出席会议并讲话。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徐晓,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少工委常务副主任夏帕克提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给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之江小学的学生们回信,祝他们和全国的少年儿童节日快乐,提出殷切期望,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少年儿童的深情厚爱,对党的少年儿童事业的高度重视,令广大少年儿童、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工倍感温暖、备受鼓舞,对做好新时代少先队工作提出了新的重要要求。
会议强调,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要深切感悟总书记对少年儿童的关心关怀,广泛开展“总书记教导记心中”等宣传教育活动,讲好总书记领航掌舵的故事、青少年时期的成长故事、关心关爱少年儿童的故事,着力引导广大少年儿童牢记总书记的话、按总书记要求做。要牢牢把握中国少年儿童运动的时代主题,立足少先队作为“预备队”的基本定位,面向少年儿童强化国情形势教育、丰富思想引领文化产品供给,引导广大少年儿童展望中国式现代化美好未来,立志把实现个人价值的“小我”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我”,努力成长为堪当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大任的栋梁之材。要深入领会新时代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正确道路,坚持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教育相统一,强化实践育人,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做好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工作,着力引导广大少年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争做爱党爱国、自立自强、奋发向上的新时代好少年。
会议指出,要锚定教育强国、人才强国目标,实施好立德树人工程,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强化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为每个孩子奠定人生之基、铺就成长之路。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保障少年儿童体育锻炼,重视学生心理健康,培养少年儿童自信、乐观、坚韧等心理品质。
会议要求,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和教育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纳入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教育培训内容,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一体推进。要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开展好“红领巾爱祖国”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深入开展党领导的中国少年儿童运动史研究,在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中更好发挥作用。
会上,来自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之江小学的少先队员唐海铃、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梁兰月以及有关学校少工委主任、中青年思政课教师、全国红领巾巡讲团成员、省级团委负责同志和地方少工委名誉主任代表等作了交流发言。全国少工委负责同志,团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京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工代表等100余人在中央团校主会场参会,各省(区、市)团委、教育部门、少工委负责同志等在各地分会场线上参会。
:中国青年
共青团中央学校部推荐文章3:共青团中央所属单位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共青团中央所属单位2025年度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9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中央团校(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中国青年社是共青团中央所属事业单位。
中国青年出版总社有限公司、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有限公司是共青团中央所属企业。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是共青团中央所属基金会。
各所属单位简介请参见各单位官方网站。
二、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4. 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6周岁(1998年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4年2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2月1日以后出生)。
5.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名应聘。
名应聘人员不得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2025年全国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应聘人员毕业时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需使用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以及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名(应届高校毕业生使用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以及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名)。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名应聘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留学人员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可根据自身情况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人员可以考京内生源岗位;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人员在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规定的在京就业落户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考不限生源岗位。
四、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此次招聘涉及27个岗位,计划招聘49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共青团中央所属单位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名应聘人员在名时对专业有任何疑问的,可以直接拨打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了解。
五、招聘程序
(一)名应聘方式和时间
名方式详见《共青团中央所属单位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名应聘人员提交名申请的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15日17时。每人限1个岗位。名应聘人员在所考单位主管机关及其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向所考单位告。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所属单位负责,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考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始前改符合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将于笔试前在各单位官方网站公布。
(三)笔试
笔试主要包括选择题和问答题,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时间、考试形式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将通过短信、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和专业测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由各所属单位另行通知。如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前,对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名申请与应聘人员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名推荐表等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由各用人单位结合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将通过短信、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名人员。
部分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安排入围面试人员参加专业测试、心理测试等。
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如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各占30%的比例合成。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低于3:1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已规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岗位按合格分数线确定),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1.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
2. 考察。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学校,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结合实际开展延伸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人选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经研究,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不递补。
(六)公示
根据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各用人单位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另行研究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待遇
中央团校(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中国青年社均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
中国青年出版总社有限公司、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有限公司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企业人员待遇。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社团基金会人员待遇。
七、其他事项
1.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各用人单位官方网站发布,其他需要公告的信息将在各用人单位官方网站上发布,请及时关注。
招聘过程中,将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入围人员。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招聘过程中,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
2. 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按照各单位通知要求,提供本人有关证书、学术作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 名应聘人员提交的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名咨询电话:详见《共青团中央所属单位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监督举电话:010-85212717
本招聘公告由团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共青团中央组织部
2025年2月12日
附件下载:
共青团中央所属单位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 26.65 KB
校招名表.doc - 28.50 KB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
共青团中央学校部推荐文章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加强团中央委员会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团的全国领导机关,是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团中央委员会领导团的全部工作。
第三条 团中央委员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把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作为政治责任,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工作主线,政治上、思想上、能力上、担当上、作风上、自律上强,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第四条 团中央委员会开展工作,牢牢把握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准政治方向。
(二)坚持高举理想信念的旗帜,加强对青年的政治引领,帮助青年确立正确的理想、坚定的信念。
(三)坚持服务青年的工作生命线,以青年为中心,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正确集中。
(五)坚持改革创新,落实党对共青团改革的要求。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团,做到政治上要严,团的干部队伍建设要严,团员队伍建设也要严。
第二章 组织和成员
第五条 团中央委员会由团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委员和候补委员组成,每届任期5年。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者延期举行,团中央委员会的任期相应地改变。
团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人选应当集中各方面、各层次团的专职、挂职、兼职干部骨干和少先队辅导员、团员中的优秀代表,信念坚定、政治过硬、心系青年、能力突出、作风优良,分布均衡、结构合理。基层和一线委员、候补委员一般不低于委员、候补委员总数的50%。
团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中的专职团干部调离团的岗位,其委员、候补委员的职务自行卸免。死亡、丧失国籍的,其委员、候补委员的职务自动终止。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停止党籍或者团籍、受到留党察看或者留团察看以上处分的,其委员、候补委员的职务自有关决定作出之日起终止,并按规定撤销。
团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团的中央和地方各级组织领导干部因自行卸免、自动终止、受处分撤职等情况出现空缺时,应当进行替补,替补人选一般应当是接替被替补委员原任职务的人员。其他委员出现空缺时,由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在必要时,经请党中央同意,可以代表会议或者委员会全体会议形式,增选委员会的部分成员。
第六条 团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简称全会)选举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简称常委会);选举第一书记1人和书记若干人,组成书记处。常委会中,基层和一线委员一般不低于常委总数的25%。
第七条 专门委员会是团中央委员会的工作机构,研究推进本领域团的工作。
第八条 团中央直属机关是团中央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同时承担全国青联、全国学联、全国少工委秘书机构职能。
第三章 职
责
第九条 在团的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团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行使以下职权:
(一)制定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全国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重大措施。
(二)讨论和决定团的全局性重大问题。
(三)召集团的全国代表大会或者代表会议,并对提议事项先行审议、提出意见。
(四)听取和审议常委会和书记处工作告或者专项工作告。
(五)选举书记处第一书记、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
(六)决定替补、递补团中央委员会委员;批准辞去或者决定免去团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建议改组或者解散下一级团组织;决定或者追认给予团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撤销团内职务及以上处分;决定终止团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权利。
(七)决定专门委员会设置和变动。
(八)对常委会提请决定的事项或者应当由委员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决策。
第十条 在全会闭会期间,常委会行使团中央委员会职权。其主要职责是:
(一)召集全会,研究提请全会审议的问题和事项。
(二)组织实施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全会决议、决定。
(三)讨论和决定全团重要工作事项。
(四)决定给予团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撤销团内职务及以上处分,待召开全会时予以追认。
(五)研究决定其他应当由常委会决定的重要事项。
第十一条 在全会和常委会闭会期间,团中央书记处行使委员会职权,并负责事关全团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组织原则
第十二条 团中央委员会受党中央委员会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团中央委员会按规定及时向党中央委员会请示告有关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团中央委员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应当由全会、常委会会议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必须由集体研究决定。在集体讨论和决定问题时,个人应当充分发表意见。
个人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组织告,但在改变决定前必须认真贯彻,不得有任何推诿、抵触或者变相抵触言行。
第十四条 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书记应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其他委员监督。
第十五条 团中央委员会及其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代表团中央发表的讲话、告和出版的文章、著作,应当事先经过常委会或者书记处批准。
团中央委员会及其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在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或者参加其他公务活动时发表的个人意见,应当符合集体决定精神。
第十六条 全会、常委会会议具体内容及研究讨论情况,除会议决定可在一定范围内传达或者公开发表的以外,与会人员要严格保密。
第五章 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第十七条 团中央委员会及其常委会按照集体决策、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全团重大问题作出决策。根据需要,分别召开全会、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
团中央委员会及其常委会作出重大决策,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加强分析论证,凝聚智慧共识,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第十八条 全会每年至少举行1次,由常委会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一般由常委会或者团中央书记处会议讨论确定。
全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团中央委员会委员到会方可召开。团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书面请假,其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安排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根据讨论和决定的事项不同,采用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半数的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意见不计入票数。候补委员不参加表决。
对团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给予撤销团内职务及以上处分,必须由全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决定。在全会闭会期间,可以先由常委会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全会时予以追认。
第十九条 常委会会议一般定期召开,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会议由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召集并主持,特殊情况下也可由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委托书记处其他同志主持。
会议议题一般在征求常委会委员意见的基础上,由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提出,书记处集体讨论确定。
常委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会委员到会方可召开。常委会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书面请假,其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安排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根据讨论和决定的事项不同,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常委会委员半数的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意见不计入票数。会议讨论和决定多个事项,应当逐项表决。
第二十条 团中央委员会及其常委会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扩大会议。
第二十一条 全会、常委会会议情况应当及时向全团通,会议通过的决议和文件,宜公布的应当及时公布。
第六章 自身建设
第二十二条 团中央委员会及其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应当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第二十三条 团中央委员会及其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应当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共青团中央关于提高政治站位改进工作作风的六条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第二十四条 团中央委员会及其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应当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直接联系所在地区、所在领域的本级、下级团的代表大会代表不少于10名,直接联系团支部不少于1个。
进入团中央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每年应当至少参加1次专门委员会调研。
进入县域团代表联络站的委员、候补委员,应当按要求做好团员青年联系服务工作、担任少先队辅导员。
第二十五条 团中央委员会及其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应当按要求参加团中央委员会的有关会议。
对无正当理由届内2次未参加全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由团中央组织部约谈,并通所在单位和省级团委;3次未参加全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应当按程序免去其委员、候补委员职务。
团中央委员会及其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应当围绕中心议题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形成书面材料,会前提交大会工作机构,并按照会议安排进行书面发言、重点发言。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由共青团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6年11月21日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共青团中央常委会工作规则》同时废止。
共青团中央学校部推荐文章5:中央团校(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举行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典礼
本讯(中青·中青网记者 杜沂蒙)9月2日,中央团校(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举行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典礼。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阿东出席并讲话,团中央书记处书记王艺出席,中央团校(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党委书记张传慧主持。
阿东指出,共青团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各级团干部要带头学习宣传贯彻,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发挥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的战略考量,深入践行全会《决定》对干部队伍建设提出的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时代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忠实履职尽责,切实肩负起新时代新征程党赋予的使命任务。
阿东强调,广大团干部要对党绝对忠诚,时刻把牢政治方向,笃信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升政治能力,锻造成为政治过硬的团干部;要永葆蓬勃朝气,冲锋在前、为党分忧,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强化底线思维、维护国家安全,锻造成为敢于担当的团干部;要直面问题挑战,勇于攻坚克难,主动开拓创新,着力破解难题,锻造成为锐意改革的团干部;要坚持实干为先,树牢正确政绩观,坚持青年为本,改进工作作风,锻造成为实绩突出的团干部;要严于修身律己,防止形式主义,倡树清风正气,带头肃纲纪、守底线,锻造成为清正廉洁的团干部。
阿东指出,中央团校要锚定党在青年工作领域特色鲜明的政治学校的根本定位,着力优化学科布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推动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全体教师要以党的青年工的高标准要求自己,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做到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全体研究生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青年的殷殷教诲,高扬理想主义,勤奋刻苦学习,深入社会实践,矢志艰苦奋斗,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
团广东省深圳市委书记胡火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团委书记黄小妹、团山西省灵丘县委书记宋平代表学员发言,2024级研究生新生代表发言,中央团校党的群众工作教研部教授李燕平代表教师发言。
团中央团干部教育培训平台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中央团校(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参训学员、教职工和研究生代表参加开学典礼。井冈山中心学员、教职工线上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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