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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外事学院官网推荐文章1:权威发布!西安外事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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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外事学院官网推荐文章2:西安外事学院告2022级全体新生书
2022级所有新生及家长:
因近期省内外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根据省教育厅通知精神,为保障广大师生健康安全,现就2022级本、专科及专升本新生来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2级新生入校时间暂做推迟,军训也做相应调整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2022级所有新生请于8月27日前按线上到流程(以下链接)提示,完成线上到注册,便于选课及上课安排。
【@2022考生】新生线上到注册通道正式开通!-西安外事学院官网
三、2022级新生于8月29日起开展线上教学,具体安排将第一时间在“西安外事学院招办”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请各位新生及时查看。
四、特别提示:未尽事宜或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当地招生负责老师联系。
西安外事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2年8月19日
西安外事学院官网推荐文章3:西安外事学院2023年人才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西安外事学院创建于1992年,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的国际化、应用型、综合性、高水平民办普通高校。
学校开设本科专业44个,以文学、艺术、教育、管理、经济、工学、医学、农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发挥学科综合优势,鼓励和支持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发展,形成了独特的德育教育、国际化教育、创新创业教育三大办学特色。设有人文艺术学院、商学院、医学院、工学院、国际合作学院、创业学院、老子学院(正蒙书院)、现代产业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9个二级学院,在校学生2万余名,教职工近2000人。
学校先后获评教育部全国党建示范校、全国“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试点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等,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社会组织。入列陕西省“一流学院”建设单位、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单位,荣获陕西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全省教育系统文明校园、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作为中国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唯一代表,入选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教学案例。中省有关部门、媒体多次刊文,对学校探索党建强、发展强的发展经验予以推介。
二、招聘岗位
(一)高层次专家
1.国家或省部级高层次人才。
2.外籍专家学者,及有多年国外工作经历的国际化高层次人才。
(二)学科专业带头人
具有教授职务,在学科专业领域内有一定影响的带头人。
(三)博士研究生
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需要的博士研究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职业使命感,认同学校文化及办学理念,身心健康。
2.高层次专家、学科专业带头人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可不受年龄限制;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二)应聘学科专业带头人条件
具有教授职称,有良好的学术道德、较高的学术造诣、创新型学术思想;至少有3年以上的学科专业带头人任职经历,在业界有一定的影响力,负责申获批过省级或国家级重点学科、一流专业的优先。
(三)应聘博士研究生条件
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较强的科研能力,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届博士原则上毕业于双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往届博士须主持过国家级课题,在权威期刊上发表过高水平论文,或在本人研究领域取得过重大突破。
四、招聘范围
单位
专业方向
人文艺术学院
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园林、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
商学院
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与金融。
医学院
护理学、药学、口腔医学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康复治疗学
工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机器人工程。
国际合作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翻译、英语、俄语、韩语、法语、日语、西班牙语、德语
创业学院
创新创业(相关)
其他
教育学(民办教育研究)
五、招聘程序
1.应聘者将个人真实有效的应聘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各类表彰奖励扫描件)投递至邮箱:,邮件命名格式:姓名+毕业学校+学历(或职称)+专业+应聘岗位。
2.学校对应聘材料进行审查后,通过电话或邮箱通知符合资质的人员参加招聘环节考核。
3.招聘考核包括面试、试讲、业绩考察等环节,择优录用。
六、薪资待遇
1.国家或省部级高层次人才实行一人一议,由双方协商确定薪资待遇。
2.全职聘任的高水平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年薪15万-40万,取得重大突破性成果的可不受此限制。
3.有重大成果、世界一流大学毕业、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年薪30万以上,首聘期提供住房补贴3000元/月,一次性发放安家费1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20万以上;专业需求博士:年薪12-30万,首聘期提供住房补贴2000元/月,一次性发放安家费5-15万,科研启动经费5-25万,优秀的应届博士研究生年薪不低于18万,安家费、住房补贴均可上浮。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2.联系电话:029-88751278、029-88751279
3.投递邮箱:
4.联系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鱼斗路18号西安外事学院
我们热诚期待您的加盟!
西安外事学院官网推荐文章4:西安外事学院2022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考指南
西安外事学院官网推荐文章5:西安外事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01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做好西安外事学院本年度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各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02
学院简介
第二条 西安外事学院创建于1992年,是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普通本科院校。学校立足陕西、服务中西部、面向全国、辐射“一带一路”,建设特色鲜明的国际化、应用型、综合性、高水平本科大学,创办百年名校。
学校地处国家级高新区——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设44个本科专业,高职专业26个,形成了以文学、艺术、教育、管理、经济、工学、医学、农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创新协同育人机制,构建七方育人体系,让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的发展,培养具有健康体魄与健全人格、家国情怀与国际视野、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自强乐用与奉献意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人才。
经过30余年的发展,先后入选教育部首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首批“‘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试点高校”、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数据中国“百校工程”培育院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古琴传承基地;荣获民政部全国先进社会组织、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被陕西省评为“一流学院建设单位”、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综合试点单位、就业先进单位;理事长、校长黄藤与北大、复旦、南科大等大学校长同获“中国好校长”殊荣,学校发展模式被哈佛大学商学院列为教学案例。
03
办学类型及层次
第三条 学院全称:西安外事学院(Xi’an International University)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教育部批准设置,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第五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04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委员会,统筹管理招生工作,研究决策考试招生工作等重大事项。招生工作领导委员会由学校校级领导、党委会、校务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教学与研究部、学生工作部、行政部、保障部、各学院负责同志以及教师、学生、校友代表组成。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委员会的常设机构,主要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负责招生工作的保密和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开展。
05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人才培养及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省(市、区)生源和毕业生就业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科学安排招生计划,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学校普通类招生预留计划不超过总数的1%,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等问题。
06
录取原则
第八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调档比例执行所在省(市、区)规定。
第九条 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定;投档成绩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单科成绩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没有分数级差,全部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所有专业不作男女比例限定。
第十条 艺术类专业(表演、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市、区)招办组织的2024年专业课统考成绩,在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考生投档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若生源省份有规定执行生源省份规定,若生源省份没有规定则按专业课成绩排序。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安排在各省规定的批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
我校音乐表演专业主要招收民族传统乐器古琴、古筝、笛、箫、埙及声乐演唱(美声、民族、流行)的学生,并为学生开设丰富的第二乐器主修课程(钢琴、中阮、扬琴、笙、二胡、琵琶、箜篌、轧筝、编钟)。
第十一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二条 对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无分数级差及比例限制。
第十三条 英语、应用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均不限语种。
第十四条 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投放的招生计划,严格按照送各省教育考试院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录取,具体科目要求请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07
入学与注册
第十五条 凡我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及时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并附医院、原所属单位或街道、乡镇证明。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拒的因素等正常事由以外,在我校规定的正常到截止日期以后30日之内传有关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招办,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并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七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08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我校严格按照抄送陕西省发改委和陕西省教育厅的学费标准执行。
09
学生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28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按规定计酬发放。
10
毕业
第二十条 在校生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政治表现合格,身体健康,准予毕业,颁发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取得本科毕业资格的学生,凡符合国家及学校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11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0019-888 029-88513888
传真:029-88751205
学校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鱼斗路 18 号 邮编:710077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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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相关招生省份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招生省份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西安外事学院。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招生办
编审/田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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