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堂证供什么意思
呈堂证供什么意思推荐文章1:表情符号成“呈堂证供”,还能愉快聊天吗?
文|祁诗
这两天,表情符号也有可能成为“呈堂证供”的消息引发舆论场广泛的讨论。江苏高院发布的消息显示,经检索裁判文书网,2018年以来,全国共有158起以表情符号作为证据的案件,其中2018年8件、2019年23件、2020年66件、2021年61件,增幅明显。
这个数据引发广泛关注,不少人对此感到惊讶。但其实,在互联网时代,表情符号成为“呈堂证供”这样的事情似乎也算理所应当。毕竟,作为一种人际交流过程中的表达方式,表情符号在日常沟通过程中本就代表着一定的含义,也承载着信息传播的功能。
而在具体的人际交流场景之中,表情符号的本质还是一种语言表达,况且,表情符号的诞生过程也是新符号文本的创造过程。从这个角度去看,互联网时代,表情符号成为“呈堂证供”这件事似乎也就变得不难理解了。
当然,诚如江苏高院在文章中所说的那样,表情符号的表意解读具有较强主观性,缺乏统一标准,法院难以精准“翻译”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因此,虽然表情符号作为一种表达形式,可以作为“呈堂证供”,但在具体实践的过程中,相关方面依然需要审慎地去看待。
在法庭具体的审判场景之中,对涉及表情符号的具体对话场景更要具体分析。包括对表情符号在具体场景之中内涵的延展以及所要表达含义的解读,都要为双方留出充分的质证时间,以保障表情符号作为“呈堂证供的公平性”。
表情符号所表达含义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模糊性,这样的例子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少见。比如“OK”这个符号,当对方回复这个表情符号之时,有的人会理解成“可以”,有的可能就会理解成“看到了”,二者相差的意思比较大。另一个比较明显的例子是,微信中的“笑脸”表情,在不同年龄段的人群之中就代表着不同的意思,对于很多父母辈而言,可能就代表的是“开心”,但在很多Z世代的年轻人看来,代表的或许就是“不满”。
在具体的案件之中,表情符号的这些特征显然需要被充分考虑,并根据具体语境予以抉择。当然,考虑到表情符号所传达语义的模糊性,公众在一些正式的、涉及双方利益纠葛的沟通中显然需要慎之又慎,不妨以可以精准表达含义的纯文本表达为主,表情符号予以辅助表达情绪即可,尤其是在一些关键性的环节之中。
但即便如此,一个值得重视的现实是,在互联网语境之中,人们已经不可避免地会在日常交流中运用到表情符号。从20世纪80年代法尔曼教授提议用“:-)”来表示“笑脸”,到后续短信文本中的“颜文字”,再到如今可自定义的表情符号。这些依托于新媒介而衍生的新的表达方式逐渐进入到人们的日常交流之中,并占据重要位置。
广东发生过类似的案件。房东问租客是否加租,租客回复了一个?,导致双方对加租意愿的理解产生分歧。
这让人们的日常语言表达变得更为丰富和多样。某种程度上而言,这其实也是一种新语言形式的创造——人们借助新媒介,让表达方式更加丰富和多元,而在“共通的意义空间”之中,人们也可以理解这样的表达方式。公众也在一次次创造的过程中获得共识,认同这样的表达方式,表情符号成为“呈堂证供”就是一个明显的例证。
就此去看,表情符号成为“呈堂证供”也代表着一个明显的趋势,那就是随着新媒介的出现,“新语言”“新表达方式”的出现已经是不可避免的了,也因此,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表情符号成为“呈堂证供”的案例可能并不少见,成为常态也不是不可能。从这个层面去看,人们或许需要进一步达成相应的共识,注重日常工作生活交流场景之中表情符号的运用,不至于让这种新的表达方式产生模糊性的内涵,以至于在产生纠纷时变得很难“翻译”。
文字:祁诗
图片:网络
朗诵:王茜
责编:王子墨
编辑:张雪瑜 孙小婷
呈堂证供什么意思推荐文章2:万万没想到!你发的每一个表情,都可能作为“呈堂证供”
万万没想到,你用的表情包可能作为“呈堂证供”!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记者搜索到了多个相关案例。
属于礼貌性回复
并非认可
如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一份民事判决书中,对一起涉及微信表情的合同纠纷案作出了判决。
作为创的卢泓于2018年4月24日向深圳市道一影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民发送其创作的歌词。后者表明其在路上后,发送了微信表情符号。
“结合双方的前后聊天内容,一审法院认为该微信表情符号并非是对卢泓歌词的认可,而是属于礼貌性回复,不能作为卢泓交付的歌词符合诉争合同约定的依据”,上述判决书如是写道。
涉及借贷款时
不能代表明确认可
而在另一份民间借贷案的判决书中,贷款人张辉锋给借款人闫浩发微信,罗列了后者的借款明细。闫浩则回了一个表情符号“OK”。
这一表情符号在张辉锋看来意味着认同,但闫浩称:这个“OK”不是认可张辉锋的微信内容。
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认为:张辉锋提交的微信记录,没有得到闫浩的明确认可,因而该微信内容不能作为后者尚欠张辉锋相应金额的依据。
代表认可
相对与上述两份判决书中的微信表情,另一些表情的含义显得较为模糊。
如在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的判决书中,承租方租赁期满后,面对出租方多次提醒、提出加租意愿,既不表示继续承租,也不表示搬离案涉房产,只是回复了一个“太阳”的表情符号。
在出租方看来,这个“太阳”的表情符号意味着对加租的认可。但承租方却认为,这种认定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支持出租方,认为应当认定承租方同意按照加租后的标准继续承租。同时,判决承租方承担租赁期满后相应的房屋占有使用费。
被用作账符号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刑事案件的司法文书中,也出现了表情符号。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看到一份《祝志祥、邓洪伟、彭奋等组织卖淫罪二审刑事裁定书》。其中写道:刘某等人“在卖淫活动后多次向祝志祥的微信号发送微笑等表情符号用于账”。
作为研究网络表情的学者,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副院长胡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就国内的大多数案件而言,网络表情通常只是作为辅助证据出现,并非占决定作用。不过,鉴于表情符号含义的模糊性,如何解读、认定网络表情的含义,确实已经成为网络时代司法者面临的挑战。
(原你发的每一个表情,都可能成为“呈堂证供”)
:法治周末
呈堂证供什么意思推荐文章3:聊天记录什么情况下可当“呈堂证供”?专家详解来了
即将于5月1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下称《若干规定》),对用于作为证据的电子数据的范围、收集、认定等问题作出了规定,电子数据作为“呈堂证供”的法律身份得到了更为明确的确定。这一规定出台的目的是什么?意义何在?应该如何保存电子数据,让它真实有效?如果之前的聊天记录存在瑕疵,应该如何完善?记者采访了多位江西省专家。
靠微信聊天记录打赢官司
熊某与何某系朋友,2018年4月20日,熊某通过微信向何某表示:“支付宝里的票子借我一周,下周给你。”何某微信回复说:“好,我给你转3万,支付宝账号发给我。”当日,何某即向熊某转账3万元,熊某也在微信里回复“收到了”。到期后,熊某分文未还,何某遂向鄱阳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熊某还钱。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通过微信达成了借贷合意,并对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资金给付方式进行了约定。根据法律规定,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证据,双方形成了实质上的借贷关系,遂判决熊某返还3万元。熊某不服提起上诉,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10月25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近年来,在司法实践中,微博、微信、支付宝、视频、文档等电子数据作为证据频繁出现,而在法律体系方面,对于电子数据的法律效率、如何认定也在不断完善,即将于2020年5月1日生效的《若干规定》,更是给予了电子数据更为明确的法律身份。
电子数据作为证据应为原件
《若干规定》在第十四条中明确电子数据包括: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第十五条还明确,当事人以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存储该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
《若干规定》对于电子数据划出范畴、提出要求,其目的是什么?意义何在?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易虹受访时称,2015年《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曾作出如下规定:“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该定义过于抽象,本次修订结合电子数据在实践活动中的运用,请教了工信部、阿里巴巴等部门和企业,才最终梳理出了五个类别。这五种类别的划分对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江西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颜三忠教授认为,《若干规定》对电子数据证据制度的完善,对于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发现客观真实、提高认定事实的精准度,从而实现公正裁判、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具有重要意义。开放式的条款规定为未来更多更新型的电子数据证据的出现预留了空间。
复制件一定条件下具同等效力
颜三忠认为,正因为电子数据可能存在“失真”、“被污染”等情况,因此明确调查收集、保全电子数据的要求是本次修正的一个重点。
2018年9月6日,最高法曾发布《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从要件层面、技术层面、证明层面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电子数据真实性认定的逻辑闭环。其中第十一条强调,当事人对电子数据真实性提出异议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结合质证情况,审查判断电子数据生成、收集、存储、传输过程的真实性;电子数据的内容是否存在增加、删除、修改及不完整等情形等。
新法制记者注意到,即将实施的《若干规定》对于电子数据如何收集进行了规定: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和制作经过。
颜三忠分析认为,电子数据的认定也基本上采取“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标准,即当事人双方所提交的电子数据应该在其生成、储存、传输等过程中保证真实、客观,避免被病毒、黑客等主客观原因篡改。同时,产生电子数据的系统及硬件设备的稳定性、不易破坏性也有助于认定电子证据的客观性。电子数据原则上在调查收集、提供、保全时应以原件为原则,即遵循“最佳证据规则”,但电子数据的复制件在一定条件下也能发挥同等效力,新规对此作出规定,具有现实性。
电子数据易修改法院未采信
尽管电子数据在司法实践中被广泛运用,但实践中,法官往往需要考虑电子数据的特殊性,即电子数据容易失真。
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审理过一起案件:原告毛某诉称,其通过微信与被告张某联系买卖卫生筷,他发送了价值93716元的货后,张某先后通过支付宝、微信支付了部分货款,余款未支付。2018年9月4日,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余下的货款。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提供的微信聊天内容属于电子证据范畴,电子证据具有易修改且不留痕迹、复制性强等特点。原告提供的微信号未实名认证注册,原告提供的微信头像无法确定微信聊天双方真实身份。对于原告诉称的交付被告价值93716元的货物,并无其他证据相印证,故对原告的请求不予支持。
毛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期间,当事人没有提交新证据,最后,鹰潭市中院依据毛某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张某的身份证截图、支付宝转账电子回单、销货清单等证据,于2019年4月30日判决被上诉人张某支付货款。
南昌豫章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刘太金受访时也提到了他代理过的一起案子,被法院采信的电子数据在二审时,经他质证后并未采信。虽然那是一起刑案,但他认为,电子数据作为证据,所面临的“失真”“污染”问题本质上是类似的。如提交给法庭的电子数据,是不是案件中电子数据的全部还是“断章取义”?是否提取了电子数据的原始存储介质?
电子证据之外应寻求其他证据
新规即将生效,在今后的经济活动中,人们该如何保存电子数据,让它真实有效?
颜三忠分析说:“微信记录能否作为呈堂证供,取决于两个前提:第一是要能够证明微信使用人就是当事人双方,因为微信并非实名制;第二要保证微信记录的完整性,一旦有金钱往来,微信记录还必须保存原始记录,转账记录、重要对话等要注意保留。此外,还可以辅助电话录音、短信催款、借条等证据,形成相互补充印证的证据链条。”
江西映山红律师事务所邝宪平律师日前刚办完一起民间借贷案,出借人仅有借款人出具的9.3万元借条和几千元的微信和支付宝转账记录,并没有全部的转账记录,幸好出借人保存有双方起诉之前的微信聊天记录、借款人的微信认证资料,否则该案将面临败诉。
邝宪平提醒说,微信、QQ等聊天记录虽然可以作为证据,但取证人还是应当在电子数据之外寻求其他书证、物证等证据,以加强证明力,形成无懈可击的证据链。如果之前的聊天记录存在瑕疵,可从以下几点去完善:一是截图保存对方的微信头像或微信相册照片;二是获取微信发出人认证材料或机主的身份认证资料;三是电话录音、短信记录。
呈堂证供什么意思推荐文章4:万万没想到!你发的表情包,可能作为成为“呈堂证供”
【万万没想到!你发的表情包,可能作为成为“呈堂证供”!】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微信里说过的话发布的每一条朋友圈都将成为有效证据!过去人们常说“白纸黑字,休想抵赖”如今互联网的作用越来越大就连你用的表情包 都可能作为“呈堂证供”! 万万没想到!你发的表情包,可能作为成为“呈堂证供”!|
: 浙江在线
呈堂证供什么意思推荐文章5:注意了!你发的每一个表情,都可能成为“呈堂证供”
万万没想到,你用的表情包可能作为“呈堂证供”!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记者搜索到了多个相关案例。
涉及借贷款时
不能代表明确认可
而在另一份民间借贷案的判决书中,贷款人张辉锋给借款人闫浩发微信,罗列了后者的借款明细。闫浩则回了一个表情符号“OK”。
这一表情符号在张辉锋看来意味着认同,但闫浩称:这个“OK”不是认可张辉锋的微信内容。
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认为:张辉锋提交的微信记录,没有得到闫浩的明确认可,因而该微信内容不能作为后者尚欠张辉锋相应金额的依据。
代表认可
相对与上述两份判决书中的微信表情,另一些表情的含义显得较为模糊。
如在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的判决书中,承租方租赁期满后,面对出租方多次提醒、提出加租意愿,既不表示继续承租,也不表示搬离案涉房产,只是回复了一个“太阳”的表情符号。
在出租方看来,这个“太阳”的表情符号意味着对加租的认可。但承租方却认为,这种认定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支持出租方,认为应当认定承租方同意按照加租后的标准继续承租。同时,判决承租方承担租赁期满后相应的房屋占有使用费。
被用作账符号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刑事案件的司法文书中,也出现了表情符号。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看到一份《祝志祥、邓洪伟、彭奋等组织卖淫罪二审刑事裁定书》。其中写道:刘某等人“在卖淫活动后多次向祝志祥的微信号发送微笑等表情符号用于账”。
作为研究网络表情的学者,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副院长胡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就国内的大多数案件而言,网络表情通常只是作为辅助证据出现,并非占决定作用。不过,鉴于表情符号含义的模糊性,如何解读、认定网络表情的含义,确实已经成为网络时代司法者面临的挑战。
:法治周末
: 广州新闻电台
呈堂证供什么意思推荐搜索词:
1.呈堂证供下一句怎么说
2.呈堂证供图片
3.什么叫呈堂证供
本文标题:呈堂证供什么意思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